物业双重收费能追讨回来吗?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业主可能会遇到物业双重收费的情况,这无疑加重了业主的经济负担,也引发了诸多矛盾和纠纷,当遭遇物业双重收费时,业主到底能不能追讨回来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物业双重收费,物业双重收费就是物业管理公司对同一服务项目进行了两次收费,或者在已包含在物业费中的服务内容上又额外收费,物业费里已经涵盖了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费用,但物业又向业主收取楼道清洁费;或者在收取停车管理费后,又额外收取停车场地占用费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业主是有权利追讨物业双重收费的,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这就意味着,如果物业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双重收费,属于违约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其退还多收的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如果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
在实际追讨过程中,业主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业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物业存在双重收费的情况,这就要求业主在日常缴费过程中,注意保存好缴费凭证、发票、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业主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物业收费的过程和标准,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部分业主可能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当发现物业双重收费时,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退还多收的费用,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进行沟通,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其对物业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退还多收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物业双重收费,业主是有权利追讨回来的,但在追讨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收集证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